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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桥梁施工监控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11:39:2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桥梁施工监控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8GL-065017001
1.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9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0沪渝高速湖北省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384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黄黄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桥梁施工监控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建设规模:沪渝高速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黄冈市黄梅县独山镇鄂皖省界处界子墩,对接沪渝高速公路安徽段,沿既有G50沪渝高速公路改扩建,经黄梅县、武穴市、蕲春县、浠水县,止于浠水县散花镇散花互通东,接沪渝高速公路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段。项目全长 107.1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 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原位改扩建黄梅(枢纽)、武穴(枢纽)、蕲春、红旗岗(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移位新建花桥、武穴2处互通式立交,新增茅山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服务区3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桥梁施工监控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桥梁施工全过程进行全程实时监测监控,为桥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合龙提供技术参数。监测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重要施工工况下主梁、主墩不利截面应力监测;施工过程中桥墩变位、主梁挠度(标高)监测;施工过程中重要施工工况下桥墩(台)沉降监测;典型日照条件下的温度场监测;复核施工单位相关施工方案,提出意见,必要时参与方案讨论;中标人报请招标人批复的桥梁监控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其他相关检测工作。需要进行施工监控的桥梁信息见附表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HJK-1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01
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即计划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始服务时间为2026年4月,至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服务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黄黄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二路 7号交通大厦 202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22层
邮编:
438000
邮编:
430030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人:
王中强
电话:
0714-3091706
电话:
027-8360805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2月12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HHJK-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HHJK-1

5年独立完成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10m的拱桥的施工监控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铁路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市政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3)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相关时间要求时,以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截止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填报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HHJK-1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近5年担任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10m的拱桥的施工监控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近5年担任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10m的拱桥的施工监控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5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铁路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市政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还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3)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相关时间要求时,以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截止时间为准。

5、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HHJK-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报价

未填写报价,或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不一致

7

资格评审标准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

资质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1)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2)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9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5年独立完成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10m的拱桥的施工监控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铁路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市政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3)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相关时间要求时,以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截止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注:投标人填报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10


主要人员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主要人员具备: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近5年担任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10m的拱桥的施工监控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近5年担任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10m的拱桥的施工监控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5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铁路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市政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还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5、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3)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相关时间要求时,以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截止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11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2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4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5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附表1需要进行施工监控的桥梁一览表

 

序号

桥梁名称

中心桩号

结构形式

需开展的工作

1

黄梅河大桥

ZK695+061.444

YK695+061.609

60m 钢混组合梁+110m 钢管混凝土系杆拱+60m钢混组合梁

需开展桥梁施工监控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范围)

2

农机天桥

YK683+007.256

60m 系杆拱

3

农机天桥

YK687+743.123

60m 系杆拱

4

蕲河特大桥主桥

ZK761+518

YK761+476.267

55m 钢混组合梁+149m 钢箱系杆拱桥+3×60m 钢混组合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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