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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湖赏心谷首开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大洲湖赏心谷首开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HBXN-202604SZ-01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0 20:25:5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洲湖赏心谷首开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大洲湖赏心谷首开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HBXN-202604SZ-01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N-202604SZ-0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洲湖赏心谷首开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6〕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大洲湖北岸
建设规模:新建环湖北路、观洲路、临湖路,配套建设排水、电气、绿化等附属工程。 环湖北路:起于大洲湖开放式服务区,止于桂乡大道,全长2654.92m,道路宽度22m,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 30km/h。 观洲路:起于碧云苗圃,止于环湖北路,全长1339.15m,道路宽度18m,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 临湖路:起于观洲路,止于桂乡大道,全长1155.49m,道路宽度12m,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30km/h;跨大洲湖段新建一座长150米,宽12米桥梁。 排水工程:新建DN600-2200雨水管5693m;新建DN400-1200 污水管7527m、DN600污水压力管2416m;新建DN1200事故排出管134m;新建3万吨/天、0.3万吨/天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各1座。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等)及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15。其中:最高限价2595600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 1.5亿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②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8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规模的,须提供项目可研批复或初设批复或图审合格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作为补充资料);(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需提供近一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往前推算)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5)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各方)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何一方)成立不足一年度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均加盖公章);(6)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④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无在公示的失信惩戒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方职责分工;(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及相关联合体投标均将被拒绝;(5)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4月11日至2026年04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
地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 168 号
地址:
邮编:
437000
邮编:
联系人:
钱星宇
项目负责人:
电话:
18934699138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1.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咸宁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575号
电话:
0715-8126373
传真:
0715-8126373
邮政编码:
437000
2026年04月10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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