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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HBSJ-202505SL-011010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8 19:55: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HBSJ-202505SL-011010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5SL-01101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2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花林寺镇
建设规模:远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花林寺镇境内,上水库位于花林寺镇宝华村的敬家沟,下水库位于沮河右岸支流鸣凤河中上游段宝华河。电站距宜昌直线距离约45km,距武汉直线距离约253km。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湖北电力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和紧急事故备用任务。根据湖北电网负荷、电源分布和电网构架以及抽水蓄能电站需求空间及合理布局要求,从满足电网调峰需求,提高电网运行安全性、可靠性及经济性等方面考虑,远安抽水蓄能电站的供电范围考虑为湖北电网。远安抽水蓄能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300MW)。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 。 上水库位于花林寺镇宝华村的敬家沟宝华河支流上,上水库枢纽布置主要包括大坝、上水库进/出水口、库盆防渗体系等部分组成。上水库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852.00m,最大坝高110m(坝轴线),坝顶长度440m,坝顶宽度9m,上、下游坝坡坡比均为1:1.4,上水库防渗型式采用库岸钢筋混凝土面板+库底土工膜全库盆防渗。下水库位于沮河右岸支流鸣凤河中上游段宝华河。下水库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336.00m,最大坝高81m(趾板),坝顶长度220.18m。大坝上、下游坝坡坡比均为1:1.4。输水发电线路布置在敬家沟冲沟与宝华寺河之间的山体内,采用两洞四机布置,安装4台额定容量为300MW的单级混流式水泵水轮机,引水系统立面采用两级竖井布置,尾水系统立面采用“平洞+反坡隧洞”布置。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为上水库工程、上水库进/出水口工程、上水库场内道路工程、建筑与装修工程等、施工主供水系统及县城业主营地(一期)等。包括但不限于:上水库工程土建工程施工及金属结构、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及相关施工辅助工程等;县城业主营地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06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01(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通知为准)。本工程工期为合同签订后直至整个工程全部完建、合同竣工验收等合同期限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且工程通过验收为止。预计完工时间为2032年6月,计划工期可根据发包人要求作控制性调整。县城业主营地计划2026年11月开工,2027年12月投用。
合同估算价:67918.0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 10 年承接过 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完建或在建的总装机容量为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坝高70米及以上的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牵头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3.1中第②项资质和业绩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县城业主营地工程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3.1中第③项资质要求,各联合体成员应同时满足3.1中第①、④项的规定; (5)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6)施工业绩若为EPC总承包项目,具有相应的施工任务可以作为施工业绩;若该业绩为联合体,须提供承担工作内容的证明文件(如:联合体协议书或业主证明)。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1)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担任过1个完建或在建的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至少包含水库面板堆石坝工程或地下厂房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担任过1个完建或在建的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至少包含水库面板堆石坝工程或地下厂房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分管工程技术)及以上职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项目副经理(县城业主营地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④安全总监:本项目须设安全总监,项目安全总监应当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 证),且在水电行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 2 年(提供投标企业工作经历证明或业主证明)。 ⑤其他人员:承担县城业主营地工程的联合体成员须配置适应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3年-2025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设计、监理、第三方检测和测量单位及其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母子公司(全资或控股)不得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9日至2026年10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bidcloud.cn/shengbenji/)、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及四川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tfygcgfw.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解放路22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29层01、02、10、11室
邮编:
444200
邮编:
100089
联系人:
曾老师
项目负责人:
郑啸
电话:
15386656664
电话:
1804897321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远安县水利局
地址:
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5号
电话:
0717-3812288
传真:
0717-3812288
邮政编码:
444200
2026年09月1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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