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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红安站、麻城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电梯招标(HBSJ-202601TL-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21:35:2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红安站、麻城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电梯招标(HBSJ-202601T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1T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红安站、麻城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4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红安县、湖北省黄冈市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由红安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和麻城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等2个工程组成:(1)红安站站房位于红安县南端的八里湾镇。车场规模为3台8线,既有基本站台(450×10.0×1.25m)一座,改扩建既有站台(450×12.0×1.25m)一座,新增侧式站台(450×8.0×1.25m)一座,设与站台等长雨棚,设8m宽旅客进出站地道各1座。车站总建筑面积25800㎡(其中,站房建筑面积7200㎡),红安站中心轨顶设计高程为42.7m。站房主体共三层,地下1层,地上主体2层,分别是地下一层(出站地道、进站地道、消防水池等设备用房)、地面一层(候车大厅、出站厅)、局部二层6.4m(信息等四电用房及办公用房、设备用房)。最大跨度36.6m。(2)麻城北站站房位于湖北省黄冈市。车场规模为4台10线(其中既有沪汉蓉场2台4线,本次新增沿江高铁场2台6线);既有450×10×1.25m、450×10.5×1.25m站台各一座,本次新增450×12×1.25m岛式站台两座;新增12m宽进站天桥1座,天桥中心里程为DK215+783.11;延长既有8m宽出站地道1座作为出站地道,地道中心里程为DK215+709.11。站房总建筑面积23950㎡(其中站房部分17960㎡,铁路自营停车场部分5990㎡),站房主体共三层,二层局部设置夹层,从旅客活动平台地面至建筑檐口平均高度为30.80m,至建筑最高点高度为35.30m。最大跨度48m。(3)红安站站房、麻城北站站房分别设置车站客票系统、旅客服务与生产管控平台、旅客服务信息系统(包括综合显示、客运广播、视频监控、入侵报警、时钟、车站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系统)、办公管理信息系统、门禁系统、公安管理信息系统、电源及设备房屋环境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源与防雷接地系统。主要技术标准:(1)红安站站房:耐久年限50年;站房耐火等级二级(四电用房及地下室一级);结构安全等级:站房二级(四电用房一级),站台雨棚一级;防水等级:站房一级(含屋面和地下室),站台雨棚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基本地震峰值加速度为0.05,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2)麻城北站站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自动扶梯、垂直电梯
标段划分:BJ-01
交货地点:施工单位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内。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自动扶梯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电梯制造(含安装、 修理、改造) (许可内容及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产品类别)。 (3)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 5 年(2021年2月1日以来)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公共交通型乘客电梯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该业绩对应的使用单位或使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1 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4)投标物资须具有近3年(至开标日止)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同类产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报告(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至少各一份。垂直电梯型式试验报告的额定速度和额定载重量须满足本次招标垂直电梯的最大额定速度和最大载重量要求;自动扶梯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名称须为重载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提升高度须满足本次招标自动扶梯的最大提升高度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7)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超出允许投标的包件数,其投标将被全部否决。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包件(适用于分包件的招标项目)。 (8)其它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2023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3日)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他信誉要求:未处于国铁集团黑名单及信用评价处罚期内的,或国家铁路局纳入严重失信或黑名单。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10日至2026年01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安路2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铭洋
联系人:
李妍
电话:
027-51165117
电话:
027-5116511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zfzhbwzb01@163.com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1月09日
附录:

招标公告附

 

招标人名称: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编号:HBSJ-202601TL-001001001   包件号:BJ-01(电梯)

序号

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地点

备注

1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红安站、麻城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

自动扶梯

倾斜角度27.3°,提升高度6.51~8.2米,额定运行速度0.65m/s。

-

10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自动扶梯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电梯制造(含安装、 修理、改造) (许可内容及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产品类别)。

3.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 5 年(202121日以来)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公共交通型乘客电梯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该业绩对应的使用单位或使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1 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4.投标物资须具有近3年(至开标日止)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同类产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报告(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至少各一份。垂直电梯型式试验报告的额定速度和额定载重量须满足本次招标垂直电梯的最大额定速度和最大载重量要求;自动扶梯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名称须为重载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提升高度须满足本次招标自动扶梯的最大提升高度要求)

施工单位指定地点

供货数量及供货期以需求计划为准

2

垂直电梯

提升高度8米以内,载重1600kg,额定运行速度1.5m/s

-

3

3

自动扶梯

H=7.5~8.5m)

-

2

4

自动扶梯

H=5.5~6.5m)

-

2

5

自动扶梯

H=6.5~7.5m)

-

8

6

自动扶梯

H=7.5~8.5m)

-

9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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