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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森药业(湖北)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EPC总承包一期工程易森药业(湖北)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EPC总承包一期工程(JZJL-202604FJ-01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7 16:25:0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易森药业(湖北)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EPC总承包一期工程易森药业(湖北)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EPC总承包一期工程(JZJL-202604FJ-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JL-202604FJ-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森药业(湖北)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EPC总承包一期工程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8-421023-04-01-2239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森药业(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易森药业(湖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医药化工园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区域划分为生产区及综合办公区、生活区。(1)生产区拟新建一座动力车间,占地面积约1604.87㎡,建筑面积约1604.87㎡;综合仓库(一期),占地面积约1163.41㎡,建筑面积约2541.28㎡;甲类厂房1,占地面积约1885.18㎡,建筑面积约6430.59㎡;甲类厂房5,占地面积约814.03㎡,建筑面积约2827.42㎡;丙类车间,占地面积约721.78㎡,建筑面积约2266.17㎡;甲类仓库1,占地面积约734.78㎡,建筑面积约734.78㎡;辅助楼,占地面积约755.15㎡,建筑面积约755.15㎡;甲类罐区,占地面积约1073.71㎡,建筑面积约1073.71㎡;甲类厂房车间储罐,占地面积约633.47㎡,建筑面积约633.47㎡;三废处理中心,占地面积约4010㎡;消防水池,占地面积约360㎡;事故池,占地面积约200㎡;初期雨水池,占地面积约200㎡;堆场,占地面积约11040㎡;管架,占地面积约990㎡;机动车停车棚,占地面积约1196.25㎡,建筑面积约598.13㎡;地上式一体化给水泵房,占地面积约42㎡;(2)综合楼,占地面积约874.17㎡,建筑面积约2998.32㎡;食堂,占地面积约519.02㎡,建筑面积约895.17㎡;控制楼,占地面积约466.59㎡,建筑面积约816.28㎡;门房1,占地面积约110.38㎡,建筑面积约110.38㎡;门房2,占地面积约157.14㎡,建筑面积约157.14㎡;总建筑面积24442.86㎡。
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程总承包(EPC)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部分: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按照有关国家规范、标准承担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投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承担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制工程设计文件、与相关单位的配合服务;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2)施工部分: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工作、质保期内保修、竣工验收等;(3)采购部分: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4)其它:相关报批、报建、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做好因工程建设而必须的现场协调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28
合同估算价:31614.89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服务期限: 365 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6年5月 。其中: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施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学原料药)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1亿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1亿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时间或竣工备案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以上建筑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 3 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 3 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③施工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员工,提供近3 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项目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7)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提供 2022—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未出现亏损。 (8)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均需满足)近三年内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 ②投标人未被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④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本招标须知对投标人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除另有规定,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7.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需到监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当在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2 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有关行政监督(主管)管理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7.3(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已开展“一网通投”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5.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为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结束后,中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监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股。。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远程异地评标,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监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332862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易森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监利市容城镇滨江未来城7栋1001室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8号1栋8层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余经理
项目负责人:
朱小山
电话:
18071896681
电话:
1397211004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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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4月2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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