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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农用地周边历史遗留废渣及灌溉渠底泥综合治理项目(大冶片区)工程总承包(HBSJ-202608QT-01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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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608QT-01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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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黄石市农用地周边历史遗留废渣及灌溉渠底泥综合治理项目(大冶片区)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审批服务[2026]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市兴洁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冶市兴洁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位于大冶市 建设规模:(1)对大冶市灵乡、陈贵、大箕铺3镇历史遗留废渣(992521.40立方米)实施风险管控:灵乡镇三处渣堆转运至FZ01渣堆集中管控,陈贵镇一处渣堆转运至FZ06渣堆集中管控,大箕铺镇一处渣堆于FZ07渣堆原位管控。(2)对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金山店镇、金湖街道、陈贵镇、大箕铺镇、还地桥镇6个乡镇(街道)815233立方米重金属污染底泥疏挖、脱水干化后,转运至金山店镇、金湖街道、大箕铺镇、还地桥镇废弃矿坑资源化填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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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22217.8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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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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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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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
①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具有1项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具有1项投资额8000万元及以上污染修复工程(建设内容须包含污染底泥疏挖、清淤等工作)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提供设计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提供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相关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如为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提供)。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提供)。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仅要求提供牵头单位提供);
(6)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条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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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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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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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3)投标人须执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服务平台统一市场主体库上线通知”。(4)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电话:0714-8712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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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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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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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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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