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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HBGS-202610SZ-020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9 17:22:4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水市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HBGS-202610SZ-02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S-202610SZ-02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已由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审批服务【2026】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单位拨款及项目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水市长岭镇、马坪镇、吴店镇、李店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分散资源化利用2种污水处理模式对广水市长岭镇、马坪镇、吴店镇、李店镇4个乡镇1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治理。具体工程内容如下:新建小三格化粪池30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终端31座,DN300HDPE双壁波纹管5.795km,DN200HDPE双壁波纹管4.8588km,DN300焊接钢管280m,DN110PVC 接户管 30.455km,污水检查井445座(其中Φ700塑料成品检查井32座,Φ1000塑料成品检查井325座,Φ1000塑料成品沉泥井73座,Φ1000混凝土检查井13座,Φ1000混凝土沉泥井2座),跌水井6座,Φ400接户井1453座,600X600接户井10座,道路破除与恢复7697.4㎡,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规模515t/d。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具体内容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所有内容;负责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审查;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2)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3)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30
合同估算价:1344.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3、2024、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3)业绩要求:近 5 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承接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13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 1 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在 13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13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由任何一方提供均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票决定标法的“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uangshu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
随州市广水市应十大道143号
地址:
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
邮编:
432700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王艳华
项目负责人:
聂勇光、蒋东阳、余杰、蒋修宇
电话:
19171727115
电话:
0722-331725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484026271@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广水市三环路阳光小区住建大厦
电话:
0722-6232342
传真:
0722-6232342
邮政编码:
432700
2026年10月29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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