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湖北宜化能碳科技有限公司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大道东侧湖北宜化磷化工5038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0 15:40:43

1.招标条件

湖北宜化能碳科技有限公司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大道东侧湖北宜化磷化工5038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已由宜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510-420550-04-01-99049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宜化能碳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2.2项目概况和规模:湖北宜化能碳科技有限公司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大道东侧湖北宜化磷化工5038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总建设面积约22000m2,装机容量不低于4.522MWp。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及附件。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湖北宜化能碳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分布式光伏(磷化工)二期项目工程,总建设面积约22000m2,装机容量不低于4.522MWp。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试验、验收、发电准备及并网运行等全过程实施和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交付使用、配合竣工结算审核、档案资料移交为止的所有任务,并对工程总承包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承包人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发包人督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附件1。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全额容量并网发电

2.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2)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执行标准与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电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颁发的电气设备并网运行等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网发电。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如为联合投标体的,其任一方均可)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的单体规模3.2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业绩不采信)(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完工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章)的原件扫描件,且能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评委将不予采信。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8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能兼任)的要求:

3.8.1拟承担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3.8.2拟承担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8.3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9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10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机械(即:具备C1证或C3证)不少于1人,负责人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1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2026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近3年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信用中国首页一专项查询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查询截图;信用中国首页一信息公示一行政管理信息查询一行政处罚)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对于联合体中标的,发包人仅对联合体牵头人支付合同款项,联合体牵头人应开具相应发票给发包人。联合体牵头人与其他联合体成员的支付及发票开具由联合体内部自行约定,不得对发包人项目建设造成任何影响。签订合同时或合同履行中不按此要求执行,发包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610日至20266221600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73日上午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2本项目为“非评定分离”项目。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610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宜化能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联系人:马海福

联系电话:17697017616

招标人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0717-8868083 yhsjd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项目负责人廖紫辉、郑涵姚昌

联系电话0717-6227288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电话:0717-6948807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