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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清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3 16:47:0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清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BK-JSGC202609SL-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清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复[2026]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堤防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保康县堤防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保康县城关镇、后坪镇、过渡湾镇、黄堡镇等
建设规模:建设范围包括清溪河干流及其白果园沟、黄堡河、三溪沟、云溪沟等4条支流。主要建设内容:河湖系统治理;提升管护能力;助力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全流程技术服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其中:(1)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所有前置要件的办理,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3)施工部分: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
标段划分:1个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1)本项目合同估算价8196.00万元;总工期45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20日历天)。(2)本项目投标报价:费率报价。(3)质量要求:①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②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③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①勘察资质: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①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②拟委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③拟委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拟委任的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不少于2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相互兼任。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④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拟派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每月考勤不低于22天在岗。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及驻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若发现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有一人驻场工作时间不能满足22天/月,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可以作为不良行为由招标人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 3.1.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信誉要求。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网页查询截图。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投标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CA 及标证通电子盖章—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09月04日00:00时至 2026 年09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 CA 锁或手机版 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保康县堤防管理站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217号
    联系人:陈权贵
    电话:0710-5813468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凤凰新城K6栋5楼
    项目负责人:崔明艳
    电话:0710-5829966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保康县水利局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东街212号
    联系人:建设股
    电话:0710-5816533
    电子邮件:
2026年09月03日
备注: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文件为襄阳市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文件模板,“评定分离”的具体详情见招标文件。 2.“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市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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