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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魔芋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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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JS-202606FJ-00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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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魔芋加工项目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审批【2026】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始县长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建始县长梁镇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总建筑面积3847.36平方米的标准化魔芋初加工厂房含场地平整,同步配套给排水、电力、监控系统、厂区道路等附属工程。生产设施设备方面(引进市场主体自行采购),主要购置2套魔芋初加工烘干设备,单套设备日处理鲜芋能力达90吨;同时配套建设2条魔芋精粉生产线,采用先进提纯工艺,单套设备日处理精粉能力为20吨。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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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O)建设(含勘察、设计、预算、施工及运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设计方案、招标人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承担本工程的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运营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20 合同估算价:13329017.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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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1)本项目总概算为13329017.70元,其中:勘察费40000.00元,设计费(含预算)144588.72元,建安工程费用13144428.98元 。(2)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费费率+设计费费率(含预算)+建筑安装费费率”三控方式设置控制价:①勘察费最高费率为100%,最终勘察费按2500元/孔据实结算,当实际勘察费按中标费率确定的费用低于最高限价的按实际勘察费结算,当实际勘察费按中标费率确定的费用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结算;②设计费(含预算)最高费率为100%,最终结算价格以招标人审计审定的价格*设计费(含预算)报价费率进行结算;③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费率为100%;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最终结算以预算评审核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投标人所报工程施工费费率;④投标人所报费率不得超过勘察费、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费率。注: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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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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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4)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①②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②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运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3.1.2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①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③担任过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和规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设计方成员):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注册在设计单位;(3)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施工现场其他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6)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所有人员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提供2026年度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接过1项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任意成员业绩均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包含合同协议书及能体现考核业绩的关键页面)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备案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在近五年内)。3.1.5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若为联合体投标,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承诺)。3.1.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承诺)。3.1.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条内容。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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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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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6-13至2026-07-03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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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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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7月0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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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 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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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s.eszggzy.cn/js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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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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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