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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坝区龙舟运动夷陵黄柏河赛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8 21:13:09

一、招标条件

三峡坝区龙舟运动夷陵黄柏河赛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5]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经发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三峡坝区龙舟运动夷陵黄柏河赛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概况:依托黄柏河区域自然资源建设三峡坝区龙舟运动夷陵黄柏河赛区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一是综合服务设施升级。建设40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含观龙台、仓库、厕所、更衣室、休息区登艇码头等);二是公共服务设施升级。完善标识标牌系统、灯光设施升级。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黄柏河流域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对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1)设计招标范围: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深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投产,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招标人开展现场管理。具体范围根据业主需求而定。

5.履约期限:本项目总工期为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

6.1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6.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双方)必须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4.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满足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不能与施工负责人兼任;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

6.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①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拟派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具备C3证);当拟派专职安全员多于1人时,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②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补充说明2: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补充说明2中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人员社保: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自2026年3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5.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

15.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5.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15.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15.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15.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15.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5.8本项目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21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夷陵国际4楼)开标二厅(421)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9月28日。    

九、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经发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黄金卡工业园区)  

联系人:覃红盛

电话:0717-78221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陈埫坪村二组89号

项目负责人:马丹丹

电话:15872513925

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联系电话:0717-7200519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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