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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2026年市政园林微改造微修复微利用建设项目洪湖市2026年市政园林微改造微修复微利用建设项目二标段(JZHH-202609SZ-01200100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15:44: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洪湖市2026年市政园林微改造微修复微利用建设项目洪湖市2026年市政园林微改造微修复微利用建设项目二标段(JZHH-202609SZ-012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HH-202609SZ-012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湖市2026年市政园林微改造微修复微利用建设项目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审批[2026]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九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洪湖市
建设规模:二标段园林部分: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城区裸露处植物补栽;新建口袋公园2座;公园及游园广场基础设施维修更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二标段园林部分: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城区裸露处植物补栽;新建口袋公园2座;公园及游园广场基础设施维修更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本标段为二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0
合同估算价:293.88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 大于0 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2024、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若为近三年内成立的单位,须按成立年份提供证明材料。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三、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业绩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招标发包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发包项目须提供业主单位发包证明作为替代材料。新设企业业绩豁免:全新新设、未分立 / 合并 / 改制 / 更名 / 重组、无任何施工项目的企业,可免提供业绩。投标人须一并提交工商登记截图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无业绩承诺函;资料缺失或承诺不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此项为资格审查部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作废标处理;2 .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有关行政监督(主管)管理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220769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九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洪湖市茅江大道洪林华府办公楼
地址:
洪湖市长渠路泰和家苑5栋二单元203
邮编:
433200
邮编:
433200
联系人:
余意
项目负责人:
陈梦珂
电话:
13997648541
电话:
1867234652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723373551@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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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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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9月1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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