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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双沟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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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XZ-JSGC202609SZ-01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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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项目襄州区双沟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已由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襄州区双沟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襄区发改审批[2026]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州区碧水湾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对双沟碧清源污水处理厂(双沟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更新或维修改造,主要包含生产及附属设备设施更新和增设除臭系统,具体包括增加2座污泥浓缩池、1套生物除臭系统,完善加药系统,以及对一期粗格栅间及泵房、细格栅间曝气沉砂池、改良A2/O池、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及出水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的部分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维修改造。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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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和清单编制)、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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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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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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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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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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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5 家(含 5 家);(2)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详见附录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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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9 月 12 日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请各投标人确保 CA 锁可以正常使用,确保开标时投标文件可以及时解密。
6.2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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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xz.xiangyang.gov.cn/jyzx/)(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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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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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需提供),并须具备以下条件:(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原有效三级或新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施工单位均需提供);(3)设备设施采购单位资格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若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若联合体投标的,履行设备设施采购的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担任过1项总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1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3)拟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施工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4)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岗位培训合格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联合体投标的,“五大员”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5)拟(任)派的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政府人社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网站查询的社保截图。除满足要求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外,其余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总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1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④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市政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其业绩的,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②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附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①-⑧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另⑤-⑦项还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之前的相应网站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应材料)。 6.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提供承诺书或设备相关资料(承诺书格式自拟)。 7.其他要求:投标人(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