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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铁炉白族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与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ESHF-202609FJ-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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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HF-202609FJ-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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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铁炉白族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与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6】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铁炉白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 。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铁炉白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鹤峰县 建设规模:村级基础设施提质改造、村道路硬化改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附属设施)、圆林绿化工程(植物栽植及其他)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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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15 合同估算价:4958115.5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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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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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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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接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 人员: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函);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③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 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 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鹤政务发〔2023〕4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 ”的通知》,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提供承诺即可,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七、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承诺书 ”,加盖公章):(1)不要求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证明材料,只需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即可。(2)投标人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已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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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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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9-08至2026-09-29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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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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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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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 CA数字 认证登陆“州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 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 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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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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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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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