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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湖完全中学(高中部)新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深化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9 20:38:04

一、招标条件

李家湖完全中学(高中部)新建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2642宜伍发改审批202645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建设单位为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招标人为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深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李家湖完全中学(高中部)新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深化

2、工程概况:新建完全中学(高中部)办学规模48班,班额50人/班,新增学位2400个,项目总用地面积48487.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893.62平方米。主要设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5086.9平方米,综合楼18104.28平方米,学生宿舍及配套用房3826.3平方米,学生食堂3767.45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7108.69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22500平方米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与旭棉东路交汇处。

4、招标范围:完成李家湖完全中学(高中部)新建项目范围内建筑方案设计及初步深化设计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标识标牌、精装修、电梯、安防及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建筑幕墙外立面等、室外配套及景观方案设计和景观深化图、海绵城市设计、人防、装配式等以及项目设计概算。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审查、并提供设计成果,提供技术交底,建设期全过程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参加验收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5、履约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提交方案深化设计成果,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3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初步设计深化成果。

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文件满足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协助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地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初步设计深化含概算须满足项目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项目清单及最高限价的编制和评审要求,满足招标人的投资控制目标。

初步设计深化成果须达到扩初设计标准深度,其图纸、设计说明、设备材料表、分项工程技术指标等内容均应完整、细化,确保可直接依据本套设计成果编制工程概预算,并满足项目投资概算复核及图纸初步预算开展的全部前置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6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0729日至202608240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824日上午0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271号

联系人:付杨

联系电话:0717-656054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项目负责人:熊享

联系电话:0717-6242606、15608604776

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

电话:0717-644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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