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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硚口区城市道路病害整治项目勘察测绘检测(评定分离)(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6-07-03 17:00:00
报建编号: 4201QK0220260701005P
报建名称: 2026年硚口区城市道路病害整治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2607021021350305
招标项目名称: 2026年硚口区城市道路病害整治项目勘察测绘检测(评定分离)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硚口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硚口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硚口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童伟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熊进 招标联系电话: 18986208570
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晓露、黄学睿、魏小玉、黄玉婷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100633405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武汉市硚口区长丰大道等34条市政道路及背街小巷
招标类别: 工程服务招标
招标内容: 勘察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本项目对硚口区34条市政道路及背街小巷进行道路病害整治,整治道路长度约85.7公里。主要包括车行道病害修复(含标线恢复)约94109平方米,人行道病害修复约33316平方米,人行道专项维修(改沥青铺装)约8000平方米,附属设施(含路名牌、坐凳、箱柜、废弃架空管线、井盖)整治以及增设遮阳棚等。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156.060000 立项批准文号: 硚发改政【2026】39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9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6-07-03 17:00 ~ 2026-07-27 09:29
投资总额(万元): 156.06000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0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适用于评定分离)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通用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须同时具备(1)+(2)。(1)勘察、测绘资质(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③):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工程测量);(2)检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含道路工程的专项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相关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勘察负责人或测绘负责人或检测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②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③测绘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④检测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其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中《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备注: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whzbtbxt.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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