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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57兴山县高桥乡绕镇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2 17:43:4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S457兴山县高桥乡绕镇公路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发改审批〔202667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山县高桥乡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兴山县高桥乡,路线起点位于高桥乡集镇,与G209平面交叉,跨越纸厂河后止于 S457与Y006交叉处,项目路线全长2.077km,其中新建段0.388km、改建段0.08km、老路利用段1.609km,全线设置桥梁 54m/1座、涵洞2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5m;行车道宽度:2×3.5m;最大纵坡:3.5%;桥梁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 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 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其余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2.7 安全目标: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722日至2026年0819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19 09 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 数字证书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 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市民之家(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3号)三楼开标一厅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2026年081909时00分-09时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八、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九、合同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须通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

十、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2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联系人:何斗

电话:139725719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项目负责人:郭启福

电话:15872678767

、异议(质疑)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872678767、招标人电话13972571977

行政监督部门兴山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17-2581068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2024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普通公路)(公路施工企业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备注:第 1、2 项投标人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 3 项上传网页查询彩色截图(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上传或有涂改、造假或无法识别的均认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按不满足信誉最低要求被否决);第4项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 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项目总工

1

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安全生产工程师

1

拟派本工程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备注:

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不得与本项目其他岗位互相兼任。(上传《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如未上传则认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按不满足人员最低要求被否决)。

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上传则认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按不满足人员最低要求被否决)。

3.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 2026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4.上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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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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