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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2026年团堡镇小溪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ESLC-202603SL-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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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C-202603SL-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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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2026年团堡镇小溪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和湖泊局及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恩施州水利函[2025]71号及利发改审批(2025)5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团堡镇 建设规模: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88k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石坎梯田13.91hm2,沉沙池2个,排水沟482m,涵管4处,新修机耕道1136m,整修机耕道689m,溪沟整治河堤加固418m,跳桥2座,人行道路2438m。种植蓝莓6800株,封禁治理1572.37hm2,警示牌45块,宣传碑1座。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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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根据实施方案及设计图纸的部分内容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20 合同估算价:4414373.4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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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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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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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过一项水利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须具有5 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熟悉水利工程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及质量管理要求,能全面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统筹与管控工作;拟任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取得对应岗位的有效资格证书,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从业能力及水利工程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本岗位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满足上述五大员基本要求外,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熟悉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及现场安全管理流程,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能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承诺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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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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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3-07至2026-03-27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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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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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3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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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本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14 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
6.2 本项目根据利公管委发(2023)11号《关于印发《利川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方案》的通知》执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原则为招标人按照充分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综合考虑业绩、信用、履约能力、报价等因素,择优选择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定标方式采用直接票决法。定标会原则上应在评标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召开。
6.3 基于上述6.2所述,为全面执行“评定分离”政策,本项目应用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系列招标示范文本的通知》附件第16项《恩施州工程建设项目通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电子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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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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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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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