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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建编号: | 42019820260603004P | ||||||||
| 报建名称: | 国华光谷智能网联研发生产基地办公区装饰装修项目(一期) |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606041127431034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华光谷智能网联研发生产基地办公区装饰装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国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高军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梅笑秋 | 招标联系电话: | 18672316972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龚正浩、周文艳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986208055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左岭街道,北侧为光电园一路,东侧为流港路,西侧为流港西路。 |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精装修施工及办理装修许可、二次消防验收、垃圾清运、开荒保洁、甲醛检测、质量保修等内容,缺陷责任修补等,且满足所有建设功能需求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并根据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完成相应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756.82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2605-420118-04-01-919982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30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和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和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6-06-11 18:00 ~ 2026-06-16 18:00 | ||||||||
| 投资总额(万元): | 3756.82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网上递交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国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1、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3、企业资质及相关证书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⑤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5、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内(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2)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申请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为投资额不低于3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4000平方米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为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4000平方米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4000平方米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 ||||||||
| 备注: | 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担任过类似施工业绩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②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③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7、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8、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于投标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9、企业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成员方均需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全部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0、人员社保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11、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12、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65770441,联系人:高工。1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和资格预审开启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1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whzbtbxt.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