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襄阳港唐白河港区刘集武坡作业区一期工程第一合同段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16:38:1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襄阳港唐白河港区刘集武坡作业区一期工程第一合同段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406SY-001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港唐白河港区刘集武坡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列入/取得)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3-420650-04-01-733589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的支持文件名称),项目业主为湖北港口集团汉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港口集团汉江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北卫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唐白河右岸的刘集办事处武坡村,码头上距316国道唐白河大桥约3.5km,下距汉丹铁路桥约3.4km,下距唐白河汉江河口约9.8km
建设规模:本工程拟新建设2个1000吨级的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兼顾2000吨级),设计吞吐量150万吨/年,其中散货110万吨,件杂货40万吨。建设相应的堆场、道路、仓库等生产、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消防等配套设施,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负责本项目第一合同段内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监理工作,及相应的水保、环保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建筑安装工程费约 1.48亿元 ;第一合同段拟新建2个1000吨级的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2000吨级船设计),建设相应的堆场、道路、仓库等生产、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消防、环保、防洪补救等配套设施,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工程(其中水保工程费占第一合同段建安费比例约1.09%、环保工程费占第一合同段建安费比例约0.84%)。2.负责本项目起重及装卸设备安装工程监造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监理工作,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费约3030万元。起重及装卸设备包括:45t-22m门座式起重机1台、25t-22m门座式起重机1台、45t-40m轨道式龙门起重机1台、16t-22.5m桥式起重机1台、移动接料漏斗(6m×6m)1台、固定装车漏斗(6m×6m)2台、120t电子汽车衡2台。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9-03
合同估算价:30393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近三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4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1项新建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监理业绩。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3、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未被评定为D;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5)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中被列入‘黑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水运工程专业),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内至少担任过1项新建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注:①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相关指标、人员姓名或任职情况,如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人员姓名或任职情况等指标,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港航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为水运工程专业); (2)安全、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为水运工程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3)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有效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 (4)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持有有效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5)机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机电工程专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6)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7)监理员:2人,持有有效的监理员培训证书。 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其他主要人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其中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外聘,如外聘需提供有效的外聘合同,但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且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0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港口集团汉江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崔家营航电枢纽
    联系人:张郭峻
    电话:027-87312626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北京北卫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龙源国际广场B座901室
    项目负责人:段正陶、罗旭影、李晨、张露、宋丹雨
    电话:15527298866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利民路1号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302办公室
    联系人:建设市场监管科
    电话:0710-3440549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441办公室
    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
    电话(传真):0710-3273186
    电子邮箱:
2026年07月30日
附录:

附录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4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模糊不清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6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投标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7

资质

一、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6)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要求;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8

财务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近三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400万元;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投标人所附的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反映投标人实际财务状况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9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202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1项新建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监理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被评定为D;

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中被列入‘黑名单’。

11

主要

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水运工程专业);

b.近5年(202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内至少担任过1项新建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港航专业监理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为水运工程专业);

3安全、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为水运工程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4)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持有有效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

5)试验检测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持有有效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6)机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机电工程专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7)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8)监理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持有有效的监理员培训证书。

9)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b.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职称资格证书、与其岗位相对应的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c.总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相关指标、人员姓名或任职情况,如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人员姓名或任职情况等指标,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d.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其中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外聘,如外聘需提供有效的外聘合同,但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且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e.“近5”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2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f.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12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和评标办法第 3.1.3项、第3.1.4项规定

13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14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15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16

安全目标(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17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18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19

偏离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项规定

20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等情形。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