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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城香溪河左岸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二阶段EPC工程总承包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3 13:08:35

一、招标条件

兴山县城香溪河左岸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4]9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信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阶段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山县城香溪河左岸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二阶段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概况:对兴山县城香溪河左岸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二阶段的排水管网、给水管网等进行改造。   

3、工程建设地点:兴山县。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初步设计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如有)、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5、履约期限:总工期360日历天,施工工期自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接甲方通知后),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6、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

4、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按投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5、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要求:

1)①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并按投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备C2证或C3证),负责机械安全管理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补充说明2: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补充说明2中内容,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进行承诺)

7、申请人拟派人员社保要求: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保证明材料,上传2026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包含联合体成员)或其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8、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申请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申请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申请人的中标资格,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含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重新招标。

本项目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9日23时3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5日9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夫镇昭君路13号市民之家3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8月13日

十、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兴山县)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兴山县古夫镇市民之家11楼

联系人:袁书俐

联系电话:18986769234

代理机构:湖北信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二路115号

项目负责人:胡廷勇

联系电话:18986830001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7-2585151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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