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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支流酉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来凤县2026)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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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F-202604QT-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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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支流酉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来凤县2026)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凤洺水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86.82%,地方配套资金13.18%)招标人为:来凤县凤洺水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达武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来凤县(百福司镇、大河镇、革勒车镇、国有胡家坪林场)。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退化林修复48364.81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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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退化林修复48364.81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15 合同估算价:56412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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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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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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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确定,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需提供)。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完成过 1项类似工程业绩(如:市政、林业、高标准农田类);(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任项目“五大员”均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建安C类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项目经理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书面承诺函,新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公章)。 (6)其他要求:①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7)在近三年内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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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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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4-23至2026-05-13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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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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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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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者 CA 数字认证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虚拟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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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s.eszggzy.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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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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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