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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坦村K5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毛坦村K5地块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5FJ-096001001)资格预审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605FJ-09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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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毛坦村K5地块已由武汉市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2-420111-04-01-15076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清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清诚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白沙三路与烽胜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毛坦村K5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25466㎡,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约 17773 ㎡、商业商务用地面积约 6153 ㎡,公园绿地面积约 1540㎡;总建筑面积约111157.97㎡。计容建筑面积约 70000 ㎡,其中住宅及配套建筑面积约49100㎡、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约20900 ㎡(最终以规划批复面积为准),拟建1栋21层商务办公楼(高106.75米)、5栋32—22层住宅楼及其底商、配套等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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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设计范围:(1)建筑施工图设计:全部单体及地下室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综合管网、节能设计、装配式设计;(2)绿色建筑设计(满足规划条件及图审要求);(3)BIM专项设计;(4)海绵城市设计(满足图审要求);(5)展示区及大区园林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6)基坑支护设计;(7)人防设计;(8)幕墙设计;(9)售楼部及门楼精装修设计;(10)弱电智能化设计;(11)泛光照明设计以及配合外部精细化审图和优化的图纸修改;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设计变更;配合甲方进行项目报规报建、施工图图审、变更图审、现场走场、阶段性驻场、各项验收等。 2.施工范围:毛坦村K5地块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采购安装,详见招标文件内容,具体为:1#楼、2#楼、3#楼、4#楼、5#楼、6#商务办公楼,地下室(两层),配套商业、出地面风井、变配电房、生活垃圾收集房、养老物业等配套用房的建筑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外运回填、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砌筑工程、粗装修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含展示区)、门窗工程、栏杆百叶工程、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不含展示区)、售楼部精装工程(含硬装、软装)、物业用房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含展示区)、市政道路工程、电梯采购安装、弱电智能化工程、空调及通风工程、泛光工程、地坪划线、标识标牌、充电桩采购安装、太阳能光伏采购安装等,不包含临电工程、临水工程、供水报装、供电工程、专变工程、天然气、三网合一及有线电视等基础配套工程,不包含展示区精装修工程(样板间、首层大堂、架空层、标准层公区、地下大堂光厅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布的开工通知或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45600.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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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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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 依法设立(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申请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②,①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②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3 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申请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4业绩要求:需满足①或同时满足②+③:①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4.5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②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4.5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③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3.1.5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的身份主持过:A.单项合同金额在4.5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1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如有)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的项目必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B.单项合同金额在4.5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1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的项目必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C.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8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⑤施工员:具备土建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⑥质量员:具备土建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⑧安全总监: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2年。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6 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5)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6)申请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7)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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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8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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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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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bidcloud.cn)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www.hbslft.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www.ltzxgl.com.cn)上发布。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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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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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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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