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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化工产业园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工程黄冈化工产业园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工程总承包(EPC)(HBHG-202609QG-01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5 18:23: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黄冈化工产业园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工程黄冈化工产业园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工程总承包(EPC)(HBHG-202609QG-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G-202609QG-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冈化工产业园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已由黄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黄高发审批 (2026) 1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生物医药化工园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黄冈高新区生物医药化工园
建设规模:1、主要建设内容: (1)地下水历史存量污染修复工程。针对石油烃(C1o-C4o)、四氯化碳污染风险管控区,开展“抽出-处理”、“原位化学氧化”和“原位强化生物修复”;布设114口抽提井、165口注入井、44口监测井,修复处理污染地下水等内容。 (2)园区地下水扩散风险管控工程。沿古河道污染羽主迁移带,建设1道长70m、厚3.0m、深11m的可渗透反应墙(PRB),拦截、降解污染物等。2、工程规模:(1)风险管控总面积:46281㎡(四氯化碳管控区20708㎡、石油烃(C10-C40)管控区25573㎡)。(2)污染地下水处理量:约25万㎡。(3)连续式可渗透反应墙(PRB)工程量:长70m、宽3m、深11m 。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黄冈化工产业园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整体项目验收完成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 (1)综合调查部分:完成对园区全周期地下水污染情况的调查,成果必须满足后续风险管控或修复设计的需要。 (2)设计部分:完成黄冈化工产业园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配合后期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 (3)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设备、设施及系统安装、调试(如有)等,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为准,采购前需经招标人确认。 (4)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相关管理、检验、竣工验收、相关备档备案、移交和保修等;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建设规模全部内容;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使用标准。最终建设规模(设计及施工内容、总投资额度)以业主或相关部门审批为准。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0
合同估算价:4508.9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二)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下述要求即可)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甲级(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应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四)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非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满足相应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兼任。 (五)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总承包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包含水污染防治或水污染修复的环保工程]; ②设计业绩: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包含水污染防治或水污染修复的环保工程]; ③施工业绩: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包含水污染防治或水污染修复的环保工程]。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和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1)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他资格审查材料”中,并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2)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黄冈大道 15 号
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 宝塔大道81号2幢208室
邮编:
438000
邮编:
438000
联系人:
王昭
项目负责人:
杨志镖
电话:
0713-8830006
电话:
1898634213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一路 76 号
电话:
0713-8613242
传真:
0713-8613242
邮政编码:
438000
2026年10月1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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