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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16:52:48

1.招标条件:

远安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5〕49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AA010078-202601-01

2.2建设规模:对远安县栖凤、螺祖、解放和凤山四个社区的36个老旧小区进行更新改造。共涉及258栋2944户,改造总建筑面积24.85万平方米。屋面防水改造46947平方米,改造小区内外衔接道路3100米、小区衔接强弱电线路3050米,新增小区出入口道闸42套、无障碍设施317平方米、非机动车棚3210平方米、消防设施1324套、文体活动中心33个、绿化550平方米、停车场5862平方米,小区内既有住宅加装、更新电梯36套等配套设施。

2.3建设地点:远安县栖凤、嫘祖、解放、凤山四个社区。

2.4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配合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所有各专业设计均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满足预算和施工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完成设计图纸,具体时间节点以招标人正式下达的设计任务书载明的时间要求为准。

2.6质量目标: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程及技术要求,满足施工图审查合格要求,各专业设计文件达到完整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概算、预算编制及现场施工实施需要;确保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无重大设计缺陷,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建设全过程相关技术服务,最终设计质量满足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820日至2026年825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11日上午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5921122887。)

8.合同签订:本项目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10.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11.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820日。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1907277243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项目负责人:唐湖缘

联系电话:15872675438

13.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方式:0717-3818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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