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 报建编号: | 42019820260825002P | ||||||||
| 报建名称: | 软件新城周边道路路灯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609031616342012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软件新城周边道路路灯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张磊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联系人: | 谢丽萍 | 招标联系电话: | 13995519518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鹏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437256395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完成双谷路、花城北路、白羊山路、山湖北路四条支路的照明设施改造提升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100.00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新管政务〔2026〕113号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6-11-05 14:00 ~ 2026-11-29 14:00 | ||||||||
| 投资总额(万元): | 1100.00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适用于评定分离)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以下4项设计资质之一: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满足):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或者同时承接过1项类似设计项目和1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项目范围中包含照明工程的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类似设计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额800万元(或设计费12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范围中包含照明工程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或工程总投资额800万元(或设计费12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范围中包含照明工程的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作为设计方); “类似施工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范围中包含照明工程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范围中包含照明工程的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作为施工方);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等证明材料。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可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由于字数限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公告内容。 | ||||||||
| 备注: | 因格式问题,本项目图纸从招标文件附件中下载.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