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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渣土消纳经营权盘活项目(EPC)(ESHF-20260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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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HF-202601QT-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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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渣土消纳经营权盘活项目(EPC)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08-422828-04-01-92321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仁福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鹤峰仁福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鹤峰县邬阳乡、下坪乡、燕子镇、中营镇、容美镇、太平镇、走马镇、五里乡、铁炉乡共计 9 个乡镇。 建设规模:建设 9 处共计 677.00 亩渣土消纳场,规划总容量 2057.82 万方,具体包括:进出场道路、水电线路、截水沟渠、场地挡墙、场外围挡以及各项配套工程。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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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实施内容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和发包人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资料备案、竣工图编制、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环保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设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设计方案要求,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项目实施全过程设计服务。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2)采购: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施工: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4)施工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验收、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工作(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5)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管理工作,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2-07 合同估算价:35420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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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合同估算价:35420400.00元(其中工程费用3458.84万元,设计费用83.2万元)。(1)缺陷责任期2年;(2)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政府批文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风险,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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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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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③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施工或设计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只能兼任其中一个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 (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施工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员工(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 (1)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4)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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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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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1-07至2026-01-27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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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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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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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通过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f.eszggzy.cn/hfweb/,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人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CA 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
6.2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3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4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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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定标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hf.eszggzy.cn/h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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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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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