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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熊湖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及系统能效提升工程总承包(EPC)(HBXS-202606SZ-006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XS-202606SZ-00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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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熊湖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及系统能效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审批【2026】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浠水熊湖片区,具体范围为浠水县城区丽文大道以东区域及新铺河沿线区域,涉及宪司坳街、双桥路、东门河巷道、棉纺路、胡家坪路等路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浠水县熊湖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及系统能效提升工程,包含新建污水管网工程、混错接工程、污水管网清淤工程、污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智能分流井工程。其中新建及混错接改造DN300-DN600污水管道32159米,其中污水管网空白区域新建DN300-DN400污水管道30521 米,混错接改造DN300-DN600管道1638米;新建DN150接户管7000米;污水管道清淤17600米;污水管网缺陷修复含点状原位固化325处,紫外光整体固化修复1860米,现状检查井修复260座;建设智能分流井1座。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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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以及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现场协调及交通疏导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1)勘察设计:包含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并主导完成设计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由发包人确认后实施。(2)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3)施工:按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电力、规划、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22 合同估算价:8429.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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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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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勘察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3.1.3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3.1.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方)不得超过5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方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⑥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3.5.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电子营业执照。3.5.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3.5.3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流程,积极推行“全国CA互认”数字化服务,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APP进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全流程投标,无需传统CA锁,便捷高效。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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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6月06日至2026年06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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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6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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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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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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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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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