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保康县城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6 14:52:5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保康县城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BK-JSGC202607SZ-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城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审批[2025]3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保康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定鼎工程咨询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保康县城南片区
建设规模:对城南片区8处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其中改造DN800排水管道约1.08公里,DN1200排水管道约0.25公里,DN2000排水管道约2.9公里,3×2.3米排水箱涵约4.3公里,2×2.3米排水箱涵约1.2公里,新建雨水检查井约382个;在城南片区地下排水管网关键节点安装水位及流量传感器约10个,新建水位及流速监测站约4个,配套终端、无线等设备。
其他:本次招标对保康县城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监理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保康县城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服务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含保修期)阶段。监理工作需全面覆盖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并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的规定。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5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17
合同估算价:23680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1)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预计550日历天。(2)质量目标: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安全生产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的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监理人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住建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 [2020] 91 号)第十条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工程项目总监的;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须出具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 ③监理员不少于3人,具有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有效监理员培训教育合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合格证书或有效的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 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5)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或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①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②中标后拟派总监理工程须持证上岗,每月全勤到岗。若发现驻场工作时间不能满足全勤到岗,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可以作为不良行为由招标人录入信用信息平台,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 (8)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监理人员信息登记。 (9)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有关规定及划型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17日00:00时至2026年7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请各投标人确保CA锁可以正常使用,确保开标时投标文件可以及时解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保康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86号
    联系人:黎委
    电话:15587767710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省定鼎工程咨询管理中心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47号
    项目负责人:杨剑桥
    电话:0710-5829567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5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10-5815376
    电子邮件:
2026年07月16日
备注: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号)第十条规定: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一项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但总监理工程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监理单位不得委派其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一)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二)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工程项目总监的;(三)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文件为襄阳市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文件模板,“评定分离”的具体详情见招标文件。 3、“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