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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伍家岗区城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批[2025]155 号、宜伍发改批[2025]157 号、宜伍发改批[2025]15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政府专项债券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宜昌伍家新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城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王家河、汪家冲、屈家湾、共谊、东艳路
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29万平方米,其中绿化率7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网球场3片、篮球场12片、羽毛球场10片、乒乓球场10片等常规球类场地,健身步道7750米,环山体骑行道3358米,健身广场与室外健身器械类3800平方米,儿童活动场地24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安防、照明、停车场及配套用房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深化及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并通过图纸审查。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5、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6、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或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须同时提供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组织的有效性截图证明,只有在民政部或地方登记的社会组织机构颁发的证书才予以认可)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人才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若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③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设计方人员)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或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拟派,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8、参与本项目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在职人员。(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 3 家,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报名,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上午0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 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否。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伍家新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体育场路45 号
联系人:付杨
联系电话:0717-656054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58号
联系人:余敏
联系电话:1367717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