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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HBDT-202610SZ-007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DT-202610SZ-00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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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由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以2606-420804-04-01-61891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节能(荆门)环科水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中节能(荆门)环科水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兴化三路以北、楚儒同位素以南、胜科路以东、盈德气体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6亩。主要建设调节池、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生化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超滤+反渗透及浓水处理系统等;配套建设消防、排水、环保等设施。项目建成后中水回用处理系统规模12000m³/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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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设计处理规模12000m³/d,反渗透产生的浓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1500m³/d。本项目采用盈德气体公司排放的清净下水作为原水,经回用工程处理,达到盈德气体公司用水水质标准后,输送至盈德气体公司作为企业回用水;反渗透装置产生的浓水经处理后,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类标准;本工程产生的污泥进入新建的污泥脱水处理系统,要求污泥含水率≤60%。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1日 合同估算价:474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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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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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申请人应具备(1)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以下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3)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申请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近五年(招标日往前倒推60个月)承接过一项额度不少于3000万元的水处理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提供均认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2024、2025),若为联合体单位,则由牵头人提供;企业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EPC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等职业资格之一,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复印件均视为有效)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复印件均视为有效)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资格并注册。须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复印件均视为有效)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EPC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5)项目施工配备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安全员2人。(6)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申请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具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7)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本项目可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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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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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4日 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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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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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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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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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