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迎宾大道东延道路提档升级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7 16:50:02

一、招标条件

迎宾大道东延道路提档升级项目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6〕1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枝江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迎宾大道东延道路提档升级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枝江市迎宾大道东延道路、东湖大道非机动车道

3、建设规模:迎宾大道东延机动车道、东湖大道非机动车道为城市次干道,迎宾大道东延机动车道路基工程约290米,次高等级路面工程约4.35万平方米;东湖大道非机动车道路基工程约170米,次高等级路面工程约0.8万平方米。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至项目结束等全过程设计;(2)完成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4)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5)工程建设其他服务。

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6、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均可:

综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行业: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专业: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设计方人员)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上传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

1)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联合体牵头方成员,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②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拟派,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枝江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9、参与本项目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在职人员。(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报名,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727日至2026年83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180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 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五楼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727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枝江市团结路 16 号

联系人:张硕之

联系电话:156710782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南岗路北段拽车新农村南通东一巷12号

项目负责人:张永荣

联系电话:13697280307

行政监督部门:枝江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址:湖北省枝江市胜利路17号

电话:0717-4203410

邮政编码:443200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