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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梅家河乡2026年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暨S481梅家河集镇至梅家河中桥段公路工程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6]184号、秭发改审批[2026]197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2026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以工代赈及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秭归县梅家河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秭归县梅家河乡鲁家湾村。
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梅家河乡境内,全长1.546km,路基宽8.5m,路面宽7.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涵洞、挡土墙、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质量标准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优良。
6、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7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开标会
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签到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sc.yichang.gov.cn/zgweb/)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梅家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梅家河乡鲁家湾村一组
联系人:王永
电 话:150725475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石板铺路8号三峡数智产业园7楼
联系人:闫芳、宋彬彬
联系电话:13986745166
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1号
联系电话:0717-2882437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附录 | ||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
财务要求 | ||
投标人2025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应小于1。 备注:上传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
业绩要求 | ||
无 |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
信誉要求 |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4、投标人在以往工程中对农民工工资能按期支付,未受到县级及以上劳动部门的处罚。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备注:第1-4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5条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项目总工 | 1人 | 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1人 | 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注:1、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不得与本项目其他岗位互相兼任,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以上人员2026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辩) 3、上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