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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人工智能赋能城市产业融合焕新发展(研学基地-地面卫星接收站)F+EPC+O项目利川市人工智能赋能城市产业融合焕新发展(研学基地-地面卫星接收站)F+EPC+O项目(ESLC-202604FJ-002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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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C-202604FJ-0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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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人工智能赋能城市产业融合焕新发展(研学基地-地面卫星接收站)F+EPC+O项目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11-422802-04-01-8060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凉雾乡池谷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凉雾乡池谷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众赢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凉雾乡 建设规模:项目拟用地面积约6300平方米,拟建设卫星地面接收站一处,占地面积400平方米,航空航天研学基地一处,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充电桩、水电气等设施 其他:项目服务范围涵盖勘察设计、系统集成及软硬件设备供应,采用交钥匙模式,确保实现项目全部功能与性能需求,并提供配套装修装饰工程等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年,运营服务期为19年。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经相关部门审批的设计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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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拟用地面积约6300平方米,拟建设卫星地面接收站一处,占地面积400平方米,航空航天研学基地一处,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充电桩、水电气等设施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25 合同估算价:40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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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2.4招标范围
1、投资运营单位。
2、EPC总承包单位,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设计、设施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全部内容,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5合作模式
1、本项目采用“资源提供+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合作模式。招标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中标人在建设及运营期内享有地上建设资产使用权。
2、由中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建设、采购、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2.6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 20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1 年,运营期19年。若因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约定合作期。
2.7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要求:勘察成果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标准的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运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法律、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规范和地方标准规范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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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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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4家(含)。
(2)联合体牵头方为项目投资运营单位。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 (1)勘察单位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具备下列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2)设计单位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下列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专业甲级。 (3)施工单位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下列之一: ①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总牵头人(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工程项目经理(1名):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 (3)勘察负责人(1名):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勘察单位)。 (4)设计负责人(1名):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设计单位)。 注:①投标单位须提供上述相关人员相关证明材料。②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投标单位须提供连续六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③上述相关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④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上述相关人员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上述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4财务要求 要求投标人各成员单位提供近两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9)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4家(含)。 (2)联合体牵头方为项目投资运营单位。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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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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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4-22至2026-05-13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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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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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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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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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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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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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