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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公园零星工程改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1 18:57:55

1.招标条件

文体公园零星工程改造已由通过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4-420527-04-01-612583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九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文体公园零星工程改造,建设地点为秭归县金缸城新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招商过程中拆除、砌墙、给排水、强弱电等零星工程及美陈展示、运动器材等。

2.2招标范围:文体公园零星工程改造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

2)采购及施工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完成项目采购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以及伴随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管理,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资料整理和档案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2.3履约期限

本项目为零星工程,采取统一招标、分阶段实施的模式,招标人根据项目招商实际需求,分阶段开展设计、采购、施工工作:

1)在接到招标人设计任务后10天内完成指定区域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2)在指定区域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60天内完成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2.4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各一人,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采购施工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拟派采购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4)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20263-20265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上传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其他现场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鄂建文〔2022〕12号《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开工前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上传承诺书)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且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

投标人须上传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6111730分至2026年616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6年611日。

10.联系方式

 标 人:秭归九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楚元控股集团综合楼

 系 人:向昊

联系电话:139976881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一街20号

项目负责人:何颜洪

联系电话:13697290208

行政监督部门: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话:0717-288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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