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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库区东风老工业基地张湾区管廊建设及隐患管线更新改造工程(二期)工程EPC(HBSY-202410SZ-032004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SY-202410SZ-032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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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东风老工业基地张湾区管廊建设及隐患管线更新改造工程(二期)已由十堰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6〕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资金60%、地方政府自筹资金40%。招标人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神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发展大道(建设大道至兴业路)、建设大道(发展大道至上河路)、上河路(风神大道至建设大道) 建设规模:1.管廊工程:新建综合管廊 5.3 千米(B×H=1.8m×1.9m),非涉铁段采用浅埋方式建造,沿线根据地块需要设置分支口; 2.管线更新工程:新建雨水管涵 14.02 千米(DN400-B×H=1.8m×2.0m),新建污水管道 10.42 千米(DN300-DN600),修复污水管道 4.83 千米(DN300-DN600),新建给水管道 14.11 千米(DN150-DN800),水泵房更新改造 205 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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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完成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等总承包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协助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手续,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具体包括:(1)设计: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BIM技术应用及相关服务。(2)设备采购。(3)施工:1工程施工、施工BIM技术应用及竣工,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相关报批、报建、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做好因工程建设而必须的现场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4)质保期维修。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10 合同估算价:1143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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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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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为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5年(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4条规定)。
(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全部资格要求:a.具备下列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b.近5年(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c.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d.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记录或不良记录已修复;e.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信誉要求:①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近三年(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申请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 家,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协商确定;②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程和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申请;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共同组成联合体申请的除外。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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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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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13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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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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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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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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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网址:http:/ / ggzyjy.shiyan.gov.cn/ bsfw/ bszn/ jycx/ 202509/ t20250905_481372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