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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宜昌高新区白洋片区骨灰堂建设项目已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宜高经科发[2025]6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宜昌高新区白洋片区骨灰堂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选址于宜昌高新区裴家岗村公益性公墓二期用地,建设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1处,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设计骨灰格位8000个,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骨灰楼、骨灰架、祭祀用房、管理用房等配套建设。
项目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白洋园区。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建设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和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具备 C2 证或 C3 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具备 C1 证或 C3 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 1 人;未实行 C1 、C2 、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 C3 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 5 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5 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 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范围内担任不超过 3 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 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等所有人员应提供 2025 年 5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 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 2023 年、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至2024年已有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 120 万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 ”并上传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 23 时 59 分止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 12 月19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 锁或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一办事指南一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 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地址:宜昌市白洋镇丰岗路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郭健
联系电话:0717-66220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百联慧谷A7栋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1776299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