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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应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HBGS-202605QG-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17:03: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随州市应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HBGS-202605QG-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S-202605QG-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应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1、广发改审批服务(2025)143号2、广发改审批服务(2025)145号3、广发改审批服务(2025)149号4、广发改审批服务(2025)1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水市太平镇、应山街道、十里街道、广水街道、骆店镇、陈巷镇、李店镇。
建设规模:1、太平镇段:本项目建设应山河太平镇段生态护岸11.7km,支流港沟生态护岸1.9km,群联村支沟生态护岸3km;在港沟水位变幅区设置生态湿地9400m²,建设生态蓄滞池120000m²,其中水生植物种植面积36000m²。2、应山街道、十里街道段:本项目整治入河排污口4个;建设生态隔离缓冲带16845m; 生态拦截沟13805m。3、广水街道:本项目整治入河排口6个,建设生态缓冲带7974m,建设尾水人工湿地44000m², 建设生态拦截沟2483m。4、骆店镇、陈巷镇、李店镇:本项目建设生态缓冲带15072m,生态拦截沟8795m, 生态蓄滞池26000m²。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工程勘测)、初步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及统筹管理,详见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095日历天,其中项目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1)勘察(含工程测量)服务周期45日历天;(2)初步设计服务周期45日历天;(3)监理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4)造价咨询服务与项目管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止。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不一致时,以本处为准。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8000.0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勘察资质:承担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任务的单位需具备以下①资质或②+③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 3、设计资质:承担初步设计任务的单位需具备①或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 4、监理资质: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需具备①或②资质: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取得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或工程咨询类)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咨询和管理经验(提供具有类似工程项目咨询和管理经验的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且满足其他专业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同时兼任任意一项专业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不一致时,以本处为准。 6、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由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单位提供对应的业绩):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或一项类似勘察项目或一项类似设计项目或一项类似监理项目或一项类似造价咨询项目或一项类似项目管理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环保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勘察服务、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中的2项服务;“类似勘察项目”是指:环保工程类工程勘察服务项目;“类似设计项目”是指:环保工程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类似监理项目”是指:环保工程类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类似造价咨询项目”是指:环保工程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类似项目管理项目”是指:环保工程类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下同。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的需提供)和合同协议书,未经招投标的仅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和业绩要求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的予以证明,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不一致时,以本处为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3)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承担项目管理及统筹管理工作,履行管理责任;(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5)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勘察、设计和监理资质;(6)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票决数量法的“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应十大道143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6-10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吴滔
项目负责人:
李鑫、毕启明、邹倪珂、张天翼
电话:
0722-7025405
电话:
1300637988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17911612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
地址:
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应十大道 143 号
电话:
0722-7025405
传真:
0722-7025405
邮政编码:
432700
2026年05月21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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