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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协同创新一站式学生社区项目EPC(HBSJ-202604FJ-060003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604FJ-060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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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武汉理工大学协同创新一站式学生社区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育部关于武汉理工大学协同创新一站式学生社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教发函〔2026〕3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学校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理工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 建设规模:武汉理工大学协同创新一站式学生社区项目用地面积35426.99 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3488.44 平方米(地上91273平方米,地下1221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师生活动用房、食堂、配套设备用房及配建人防。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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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包括本项目建筑红线内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EPC设计工作: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要求(总平面图、地形图、发包人要求等)、初步设计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设计(红线范围内单体设计、总平、管综、市政及不限于红线范围的周边室外配套等设计)。包括:1)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2)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消防、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抗震、幕墙、基坑、智能化等专项设计;3)BIM正向设计(土建及管线综合等)及维护应用,BIM建模内容包括建筑模型、结构模型、机电模型、综合模型;4)施工图预算;5)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含发包人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工作; (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含招标)、安装、保管、调试等工作;(3)施工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临时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内容清单;(4)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分部分项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交付验收、办理竣工备案证等工作,确保质量合格,配合发包人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培训、移交等工作;负责完成竣工图并配合资料存档备案;(5)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及维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承担专业分包的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如市政管网接入、电力、天然气、消防等工作)。(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申请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除以上全部主要工作外,按合同约定的其他所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9 合同估算价:50279.495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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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总工期:584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 日历天;工程施工阶段:524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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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资质要求:在中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类似项目业绩(同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如有));
3.1.3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承包,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无在建承诺书);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 5 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项目或类似施工项目或类似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等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应体现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证明其总建筑面积或工程投资总额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信息的、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④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承包,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无在建承诺书);
4)拟派本工程的各专业设计技术负责人要求:①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②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③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④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⑤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证书;⑥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⑦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园林/景观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派本工程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8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主管施工技术经验须提供承诺)。施工团队至少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等相关人员。其中施工员至少三名,分别具备土建施工专业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装饰装修专业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设备安装专业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质量员至少两名,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至少五名,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其中,须配备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证)1名,且该岗位不得由综合类(C3证)或其他类别人员替代。并设置一名安全总监,应当具备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2年(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2年须提供承诺);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至少各一名,并持有相应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1.4财务要求:1)申请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申请人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申请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4700万元。(须提供近半年的流动资金证明材料,如银行出具资金证明等;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一方提供即可。)
3)申请人提供企业近六个月(2026年3月-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含增值税、附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如有减、免、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零申报证明)及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5信誉要求:详见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6其他要求:详见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且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详见预审后招标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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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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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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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武汉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cgyztb.whut.edu.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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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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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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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