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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兴山朝天吼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1 20:26:45

 1.招标条件

 宜昌市兴山朝天吼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5]1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昭君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XSA010037-202601-01          

2.2建设地点:兴山县水月寺镇高岚村

2.3建设规模:建设游客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3617.54平方米,建设停车位195个,配套消防、安防、通讯等设施。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3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宜昌市兴山朝天吼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全过程所有任务。包括工程设计、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报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具体的建设内容,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2.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与各方均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要求和施工资质要求(允许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国家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

1)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人[须同时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 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 类人员证书),上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兴山县行政区域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重要提示: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及证号。

3.9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2025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10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牵头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投标文件的解密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6年211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兴山县)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兴山县)发布。

11.合同签订

本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昭君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2号

联系人:张昆  

联系电话:158725312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 16 号金德瑞酒店21楼

联系人:乔华容

联系电话:15090859920

13.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717-6459938、15090859920

招标人电话:15872531231

行政监督部门: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717-2585151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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