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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张家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及销售整体托管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3 17:48:02

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张家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已在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2-420581-04-01-869823,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交投三江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采、加工及销售整体托管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宜都市张家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位于宜都市姚家店镇张家冲村、油榨坪村,矿区总面积0.719平方公里,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900万吨/年。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矿石开采矿石加工生产销售整体托管运营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3.履约期限:承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

4.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安全设施设计》等相关要求

5.产品质量要求:成品砂应满足《GB/T14684-2022 建筑用砂》国家标准,成品碎石满足《GB/T14685-2022 建设用卵石、碎石》国家标准。完成产品的加工确保产品指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6.项目安全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安全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销售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能够合法合规开展砂石销售业务。(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采矿区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采矿区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采掘类(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5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3.5.1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2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矿山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3拟派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业)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5.4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6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个月(2026年6月~20268)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9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做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在服务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93日至20269141800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929900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信息发布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93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

十、联系方式

10.1异议联系人:邓念

异议联系电话:13997665200/13872690996

10.2招标人:湖北交投三江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三江村三江路5

联系人:赵晓刚

联系电话:0717-4805881

10.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

联系人:邓念

联系电话:13997665200/13872690996

10.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17-4822734

10.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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