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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宜都枝城大堰堤片区水环境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都发改审批[2026]23号),招标人为宜都高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宜都枝城大堰堤片区水环境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整体呈线性布置,建设内容包括灌区工程、河道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建筑物有明渠、过水隧洞、拦河堤、道路、桥梁、泵房等。
①灌区工程
灌区工程建设内容是在大堰堤处对碾子河进行分流,将河水引至焦柳铁路西侧,引水建筑物为明渠、隧洞,挡水建筑物为拦河堤。引水线路总长度为4320m,其中明渠分为5段,设计总长2294m,洞分为4段,设计总长2026m,并沿2#、3#、4#明渠新建3处检修道路;拦河堤采用溢流堤+浆砌石挡水墙形式,堤长22.0m,拦河堤上游新建公路防护墙100m。补水灌溉面积为2422.54亩,5处明渠各设置1座泵房,新建高位蓄水池8座,配套提水管网2.17km,输配水管道38.25km;沿渠进行田块整治面积127.75亩;堰塘整修一座。
②河道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河道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引水线路上下游碾子河河道进行清淤清障、河岸防护,同时对引水建筑物施工造成的道路中断、电力线路和热力管道影响进行恢复。其中引水线路进出口碾子河河道新建河岸挡墙1275m,河道清淤800m;新建道路7处,总长度960m,道路路面宽4.3m、6.0m;新建桥梁6座,其中1座漫水桥、5座钢筋混凝土现浇空心板桥;电力设施涉及10kV电杆迁改28根、220/380V电杆迁改22根;燃气管道涉及迁移热力管道1km。
(2)资金来源:对上争取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枝城镇。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本工程安全生产执行国家及水利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承包人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承担施工全过程安全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各1人,专职安全员3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含分公司)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工程项目水利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⑤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3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 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7、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0时00分。
(2)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3)招标机构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开标一室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4)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 数字证书(实体CA 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分标准(非枢纽工程)3000 万元及以上项目”(宜水函〔2025〕14 号)。
9、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否。
10、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6年4月3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1、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周巧
异议联系电话:0717-4830270
(2)招标人:宜都高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枝城镇化工园综合服务区
联系人:梁郅杰
联系电话:13387257708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爵公馆1单元22楼
项目负责人:周巧
联系电话:0717-4830270
(4) 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电话:0717-4842023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