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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大道(江城大道-鹦鹉大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6-04-30 20:00:00
报建编号: 4201052602110002
报建名称: 汉阳大道(江城大道~鹦鹉大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2604240025235679
招标项目名称: 汉阳大道(江城大道-鹦鹉大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市政工程招标设计造价服务中心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陈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龙康博 招标联系电话: 18602702796
招标代理联系人: 胡致远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260597932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江城大道~鹦鹉大道)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汉阳大道(江城大道-鹦鹉大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工作范围: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工程费用对应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时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BIM模型审查及审查后的修改工作;配合完成其他与设计相关工作,如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技术配合,以及负责完成各主管部门其他相关审批手续等;并负责将最终版结果移交招标人。 2、施工工作范围: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范围内对应工程的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交通疏解组织、占道挖掘办理和管线保护工作等。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3212.440000 立项批准文号: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6]17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18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和招标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与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6-04-30 20:00 ~ 2026-05-26 09:30
投资总额(万元): 3918.51000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0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未满三年的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未满两年的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未满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3)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之一。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项目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212.44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且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且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 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备注: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武汉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局);电话:027-65770040。 行业监督部门名称:武汉市市政工程招标设计造价服务中心;电话:027-83947797。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胡致远;电话:13260597932。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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