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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留创园国家级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6-05-28 20:00:00
报建编号: 4201192605220001
报建名称: 武汉留创园国家级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2605281302331927
招标项目名称: 武汉留创园国家级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投标监管部门: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留创园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胡雪柯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招标人联系人: 孙星 招标联系电话: 15571210666
招标代理联系人: 潘登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9526222229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创业街73号武汉留学生创业园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1、设计部分:完成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2980.600000 立项批准文号: 2508-420118-04-02-839072
计划工期(日历天): 20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6-05-28 20:00 ~ 2026-06-18 10:00
投资总额(万元): 3500.00000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0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适用于评定分离)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 3.1.1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①②同时具备。 3.1.3业绩: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项目除外))①具有一项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为工程投资额2980.6万元或建筑面积为26182.78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②具有一项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为工程投资额2980.6万元或建筑面积为26182.78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③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工程投资额2980.6万元或建筑面积为26182.78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上①②③满足一项即可。 3.1.4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②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③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项目经理业绩:近五年担任过工程投资额2980.6万元或建筑面积为26182.78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理业绩、施工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项目除外)。 3.1.5施工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1.6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备注: 3.17企业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3.1.8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条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其它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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