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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华阳河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四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4 10:51:1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阳市华阳河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四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Y-JSGC202608SL-00500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阳市华阳河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枣阳市华阳河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枣发改农经【2025】1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枣阳市华阳河水库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枣阳市兴隆镇、吴店镇
建设规模:供水规模为 4 万 m3/日,工程内容包含:取水工程、水厂工程、输配水工程、泵站及管理用房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枣阳市华阳河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四标段施工项目,包含吴店镇黄家庙方向、兴隆镇乌金方向及大西等片区的输配水工程等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详见本项目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七个标段,本标段为第四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10
合同估算价:23663672.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2.6其他:本项目共划分七个标段,本标段为四标段,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七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不可重复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②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承包,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无在建承诺书);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 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经验需提供承诺函);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具备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独立承接(或以联合体承接)过水利供水工程施工项目(含EPC、DP、PC等总承包中的施工部分;包含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饮水、水厂、饮水工程管网等供水类水利工程);(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须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在有效期内);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需提供信誉声明) 3.1.6其他要求:详见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组建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或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或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联合体资格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阳市华阳河水库服务中心
    地址:枣阳市兴隆镇
    联系人:赵治勇
    电话:13871774399
    电子邮件:526796201@qq.com
(2)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项目负责人:居羿
    电话:17720208028
    电子邮件:531675981@qq.com
(3)行业主管部门:枣阳市水利局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光武大道32号
    联系人:/
    电话:0710-6310365
    电子邮件:
2026年08月2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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