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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郧西智慧绿谷建设项目(二期)中国·郧西智慧绿谷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602FJ-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6 20:40:1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郧西智慧绿谷建设项目(二期)中国·郧西智慧绿谷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602FJ-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602FJ-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郧西智慧绿谷项目(二期)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3】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郧西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夹杨家湾、土门干沟、上津石庙、店子天宝山等。
建设规模:1.杨家湾智能养菌库;2.杨家湾多功能贮料库;3.干沟生物质燃料加工车间;4.石庙自动化制棒厂及种植棚改建;5.天宝山智能大棚种植区改建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杨家湾智能养菌库;2.杨家湾多功能贮料库;3.干沟生物质燃料加工车间;4.石庙自动化制棒厂及种植棚改建;5.天宝山智能大棚种植区改建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15
合同估算价:7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资质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建筑行业专业设计乙级资质;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和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7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或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官方网页链接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等)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若设计单位提供业绩,仅需提供投资规模不低于7000万元的设计合同协议书即可,无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项目施工经理资格: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拟派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其他要求:①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②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需要。④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和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和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2月07日至2026年02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郧西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兴农巷9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南正街103号
邮编:
442600
邮编:
442600
联系人:
何恩宝
联系人:
徐铝鑫
电话:
13508688879
电话:
0719-609055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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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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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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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2月0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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