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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工程十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工程勘察设计服务(HBSY-202604FJ-010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19:47:5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工程十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工程勘察设计服务(HBSY-202604FJ-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604FJ-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4】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城控江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城控江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丹江口市六里坪镇
建设规模:十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工程项目选址位于丹江口市六里坪镇,用地红线范围约904亩,主要分为铁路物流工程、多式联运基地、公共信息平台三个板块。其中:一期建设铁路专用线;二期建设多式联运基地,主要包含智慧公路港、国际物流中心、数字仓配中心;公共信息平台提供物流枢纽信息化标准与服务流程、仓储与配送信息交互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部门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提供相关勘察报告、设计图纸等技术成果文件,并满足相关审查要求,主要内容包含:工程一期:(1)工程勘察(含边坡治理)、工程物探、测量,提供设计需要的地质勘察报告(含地形测量)等成果文件(2)初步设计阶段(含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和测量、概算编制)工作;(3)施工图设计阶段(含施工图预算,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阶段的勘察和测量)、技术规格书、技术交底和施工现场服务等工作、试验研究工作、施工现场及竣工验收服务等相关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送审,并负责完成施工图行业审查和技术审查并办理审查合格;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为发包人提供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等,工程实施阶段后续服务,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 工程二期:(1)工程勘察,包含初勘和详细勘察,提供设计需要的地质勘察报告等成果文件(2)初步设计阶段(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编制)工作。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要进行的协调、协助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06。其中:/。
  2.3其他: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6915.26万元,其中一期建安费用约42000.00万元;二期建安费用约3000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勘察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资质】;(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财务报表附注)。(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额36000万元及以上的物流枢纽工程(须包含铁路专用线)或铁路专用线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业绩佐证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合同关键页: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以体现业绩特征)(6)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铁路相关专业(铁道行业:线路工程或线路设计或站场工程或铁路站场或铁道工程)高级职称;②房建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房建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③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外聘顾问等),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须提供2026年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均视为有效)或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协议需明确资质等级及工作范围等内容;②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jy.shiyan.gov.cn/bsfw/bszn/jycx/202509/t20250905 _4813720.shtml)。其余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城控江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工业园新星路1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42716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程远
项目负责人:
庹毅、肖政、龚超
电话:
15207186621
电话:
0719-87806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1.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7号
电话:
0719-8102505
传真:
0719-8102505
邮政编码:
442000
2026年04月2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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