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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城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EPC)鹤峰县城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EPC)(ESHF-202607QT-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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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HF-202607QT-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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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城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EPC)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5]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城区 建设规模:对道路加宽和集散广场范围内电线杆及变压器进行改造,改造主要内容为拆除电线杆及变压器(新建管沟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新增线缆及变压器、电缆入地等,具体范围为卫生小区,思源路,百鸽园小区。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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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对道路加宽和集散广场范围内电线杆及变压器进行改造,改造主要内容为拆除电线杆及变压器(新建管沟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新增线缆及变压器、电缆入地等,具体范围为卫生小区(杨柳湾卫健局前道路加宽),思源路(思源集散广场),百鸽园小区(中村大桥至满山红东路)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20 合同估算价:61242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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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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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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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且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按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 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办理的“新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至少承接过一项电力类业绩(EPC或F+EPC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 (2)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人员: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不少于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与资料员等配备人数不少于 1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不可互相兼任),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格式自拟): (1)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近3年(2022-2024年或2023-2025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 (4)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6)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7)近3年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8)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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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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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7-18至2026-08-07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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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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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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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4)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操作流程参考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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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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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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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根据鹤政务发[2023]4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格式自拟): (1)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近3年(2022-2024年或2023-2025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 (4)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6)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7)近3年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8)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书面承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