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1.招标条件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废硫酸再生循环利用技改项目,已由乌海市乌达区工信和科技局批准建设,项目编号2511-150304-07-02-173969。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项目概况和规模: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废硫酸再生利用技改项目,总建设面积约3520m2,废硫酸处理规模1万吨/年。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废硫酸再生循环利用技改项目,建设1万吨/年废硫酸裂解再生利用装置及配套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系统清洗、试压试漏、吹扫、单机试车、中间交接、人员培训;协助中间交接后的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验收(含全部资料归档并上传平台);负责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交工技术文件归档、固定资产清册编制、6S、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并修补缺陷等工作。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整体装置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承包人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发包人督查。
2.4工期要求:总工期4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2)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文件的要求。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技术附件中关于现场安全标准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HSE控制管理的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业主盖章的验收证明时间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工废硫酸处理装置(或废硫酸裂解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或供货)业绩。【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业主盖章的验收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传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其他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
3.4.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4.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化工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6.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6.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机械或工程类)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8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证书,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9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含分公司)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若证明材料无二维码,则需加盖人社部门或事业主管单位公章]。
3.10 财务状况要求:
3.10.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具备承接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责令停业等非正常状态。(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书面“投标资格信用承诺函”)。
3.10.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近三年(2023-2025年)平均年净利润大于0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表”并上传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上传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成立不足1年的,上传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10.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用于本投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少于3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上传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近3年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信用中国首页一专项查询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查询截图;信用中国首页一信息公示一行政管理信息查询一行政处罚)。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硫酸处理装置供货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19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5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2本项目为“非评定分离”项目。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7月28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联系人:赵鑫
联系电话:04732218861
监督电话及邮箱:
0717-8868083/yhsjd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项目负责人:廖紫辉、郑涵、姚昌
联系电话:0717-6227288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17-8868308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