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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HBSU-202410SZ-007007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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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U-202410SZ-00700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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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已由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随发改审批服务[2024]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为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随州市老城区 建设规模:编钟大道(文帝大道-交通大道)、迎宾大道与季梁大道交叉口、迎宾大道(文海路-交通大道)、舜井大道(解放路-汉东路段)、编钟大道与白云湖东堤、迎宾大道与白云湖东堤排口、沿河大道(清河路-白云湖东堤)、擂鼓墩大道博物馆-2#渠段、白云大道(荣御中央消防道)、文化公园周边等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新建改造排水管网约13.16km,增设雨水口、智能分流井和智慧平台物联感知设备,并进行主城区约300km的管网排查。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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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1.■项目管理及统筹管理(必选项):施工期间,协助招标人协调统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成本和文明施工管理。
2.□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
3.□工程勘察:
4.□工程勘察咨询:
5.□工程设计:
6.□工程设计咨询:
7.☑工程监理: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负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造价、环境保护的控制与合同信息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现场文明施工和与文明施工相关联的工作内容。
8.□招标代理:
9.☑造价咨询:对施工阶段全过程影响造价的相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控制管理。具体包含以下工作内容:工程预算审核或PPP、EPC工程预算编审;资金计划编制;工程计量与工程进度款审核;合同价款调整审核;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计价审核,向委托人报送工程量进度情况;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和变更工程工程量的核验、计价审核;对材料、设备认质认价;进行成本分析与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调整,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方面的价格信息咨询;提供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其他技术咨询服务;配合政府审计或结算审核;收集施工全过程结算资料,竣工验收后编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书,并出具跟踪审计报告;向委托人移交全套过程结算资料(包括电子文档);按月向委托人提供跟审月报等。
10.□运维咨询:
11.□其他专业咨询(如绿建咨询、BIM咨询、工程保险咨询等):
注:除必选项外,以上2-9项应包含两项及以上,具体内容以“委托人要求”为准,如造价咨询可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270日历天,其中项目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1)监理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2)跟踪审计与项目管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止。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须满足实际施工进度要求,若因实际施工工期延长或提前,则相应的服务期工作随之延长或提前。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9555.89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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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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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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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资质要求(须满足①或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满足要求即可)(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取得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或工程咨询类)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咨询和管理经验(提供具有类似工程项目咨询和管理经验的承诺书),可兼任一项专业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工程监理服务、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中的2项服务)或市政公用工程跟踪审计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业绩(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交类似业绩均有效)。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且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 (3)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承担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必须履行全过程项目管理责任;(4)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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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6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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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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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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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票决数量法的“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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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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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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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本项目生成的招标文件封面中,项目名称及招标人名称为系统提取数据,无法根据实际修改,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及招标人名称为准。 |